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度市金润发超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鲁02民初2395号
案件名称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度市金润发超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3-2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市金润发超市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2民初2395号 原告: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法定代表人:吴秀杰,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宁,山东加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志鹏,山东加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平度市金润发超市,住所地青岛市平度市。

经营者:王建。

原告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平度市金润发超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11日立案。

原告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诉讼期间撤回起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作出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平度市金润发超市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原告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