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04执1155号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衡东圆瑞副食商行: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衡东圆瑞副食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2日强制扣划被执行人衡东圆瑞副食商行经营者康春娥的存款8450元(含申请执行费50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04执1155号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衡东圆瑞副食商行: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衡东圆瑞副食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2日强制扣划被执行人衡东圆瑞副食商行经营者康春娥的存款8450元(含申请执行费50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