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豫0192知民初845号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康裕三路****(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谢岳荣,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成逆,男,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秋姨,女,该公司员工。
被告:郑东新区白沙镇得侠卫浴商行,经营场所郑东新区白沙镇康庄洁具市场。
经营者:陈得侠。
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郑东新区白沙镇得侠卫浴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5日立案。
2020年11月10日,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与被告郑东新区白沙镇得侠卫浴商行达成和解且已履行完毕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75元,减半收取计87元,由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