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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泽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0305刑初1080号
案件名称蔡泽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1-1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蔡泽展

案由

案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20)粤0305刑初1080号公诉机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蔡泽展,男,汉族,1989年6月15日出生,小学文化,无业,户籍地系广东省陆丰市,现居地系广州市天河区。

因本案于2020年5月28日被抓获,同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7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林秀,广东亚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深南检刑诉(2020)144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蔡泽展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20年9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蔡泽展及其辩护人林秀均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5、6月份开始,被告人蔡泽展在1688阿里巴巴平台,先后注册了深圳市宝安区大手牵小手母婴用品商行网店和深圳市宝安区州驰贸易商行网店销售假冒贝亲品牌奶嘴及奶瓶,谋取非法利益。

2020年5月10日,被害人小雨在其住处通过1688阿里巴巴APP上在蔡泽展开的网店购买了5个贝亲牌奶瓶和10个贝亲牌奶嘴,发现是疑似假冒产品后报警。

2020年5月28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民警在广州市天河区将蔡泽展抓获。

经深圳中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被告人蔡泽展在1688阿里巴巴平台销售贝亲品牌奶嘴及奶瓶总金额为300.77万元人民币,其中部分销往王志宽、杨东鹤(该两人已被逮捕)经营的深圳市木枝科技公司。

2020年7月,王志宽、杨东鹤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从木枝科技公司仓库内查获大量从蔡泽展处进货的贝亲奶瓶奶嘴。

经广州探索者商务顾问有限公司认定,蔡泽展销售的贝亲品牌奶嘴及奶瓶为假冒的“Pigeon贝亲”产品。

公诉机关当庭明确指控被告人蔡泽展销售的奶嘴、奶瓶系假冒第1161193号、第3829446号、第5572671号、第758080号、第4321309号注册商标的商品。

为证明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现场勘验笔录、支付宝交易明细光盘等证据以证明其指控的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蔡泽展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在网上予以销售,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蔡泽展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被告人蔡泽展当庭认罪,但辩称对起诉书指控的阿里巴巴店铺销售金额有异议,实际销售金额没有那么多,但无法提供刷单等证据线索。

检察机关提出的有关罚金数额的量刑建议过高。

且其家庭困难,母亲和孩子均患病,恳请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蔡泽展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蔡泽展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无异议,但对起诉书指控的阿里巴巴店铺销售金额有异议。

且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现,家庭困难。

建议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蔡泽展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在三年以下量刑并同时宣告缓刑。

经审理查明,第1161193号“”商标的注册人为飞鸽株式会社(PIGEONCORPORATION),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0类,包括供婴儿玩的橡皮奶头、可调节牛奶量的奶瓶嘴、奶嘴、奶瓶等,有效期限自1998年3月21日至2008年3月20日;

经核准,1998年12月7日,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为贝亲株式会社(日本);

经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28年3月20日。

第3829446号“”商标的注册人为贝亲株式会社(PIGEONCORPORATION),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0类,包括吸吮奶嘴、奶瓶、一次性奶瓶、奶瓶橡皮塞子、奶嘴等,有效期限自2008年5月28日至2018年5月27日,经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28年5月27日。

第5572671号“”商标的注册人为贝亲株式会社(PIGEONCORPORATION),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0类,包括橡皮奶头、婴儿奶瓶、一次性奶瓶、奶嘴等,有效期限自201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6日。

第758080号“”商标的注册人为飞鸽株式会社,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0类,包括奶瓶及其配件、奶嘴、手动或电动哺乳器,吸奶器、橡皮假奶头等,有效期限自1995年7月28日至2005年7月27日;

经核准,1999年3月7日,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为贝亲株式会社(日本);

经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25年7月27日。

第4321309号“”商标的注册人为贝亲株式会社(PIGEONCORPORATION),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0类,包括吸吮奶嘴、奶瓶、一次性奶瓶、奶瓶橡皮塞子、奶嘴等,有效期限自2007年5月14日至2017年5月13日,经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27年5月13日。

贝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经商标权人贝亲株式会社授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权就侵犯贝亲株式会社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相关的维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产品进行真假鉴定和出具价格证明等,并有权转授权第三方机构代理行使上述权利,授权期间自2018年6月15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

2020年1月1日,贝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授权广州探索者商务顾问有限公司作为其代理人,代表其全权负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办理相关维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鉴定所查获商品的真伪和出具鉴定证明、价格证明和无授权证明等,授权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019年5、6月份开始,被告人蔡泽展在1688阿里巴巴平台,先后注册了深圳市宝安区大手牵小手母婴用品商行网店和深圳市宝安区州驰贸易商行网店销售假冒贝亲品牌奶嘴及奶瓶,谋取非法利益。

2020年5月10日,被害人小雨在其住处通过1688阿里巴巴APP上在蔡泽展开的大手牵小手母婴用品商行网店购买了5个贝亲牌奶瓶和10个贝亲牌奶嘴,发现是疑似假冒产品后报警。

2020年5月28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民警在广州市天河区将蔡泽展抓获。

经深圳中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被告人蔡泽展在1688阿里巴巴平台大手牵小手母婴用品商行销售贝亲品牌奶嘴及奶瓶总金额为300.77万元人民币,其中部分销往王志宽、杨东鹤(该两人已被逮捕)经营的深圳市木枝科技公司。

2020年7月,王志宽、杨东鹤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从木枝科技公司仓库内查获大量从蔡泽展处进货的贝亲奶瓶奶嘴。

经广州探索者商务顾问有限公司认定,蔡泽展销售的贝亲品牌奶嘴及奶瓶为假冒的“Pigeon贝亲”产品。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庭审示证、质证的下列证据及庭审笔录予以证实:1、物证:贝亲奶嘴10个、贝亲奶瓶5个以及手机3台。

2、书证(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

(2)被告人三面照、常住人口基本信息、人员指纹卡。

(3)抓获经过,证明被告人蔡泽展于2020年5月28日在广州市天河区被抓获归案。

(4)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由被害人小雨提交的贝亲奶嘴10个、贝亲奶瓶5个。

(5)图片说明书,经被害人小雨签名确认图片内的信息系卖家在阿里巴巴的店铺信息、其购买记录、其与卖家的聊天记录、其收到的奶嘴奶瓶的快递包裹、包裹信息、其受到的快递包裹打开的物品奶瓶及奶嘴。

经被告人蔡泽展签名确认图片系其大手牵小手母婴用品商行网店的注册登记信息、其销售的产品和订单详情、其和客户的聊天记录。

(6)鉴定聘请书、鉴定证明,证实经广州探索者上午顾问有限公司鉴定,涉案的产品均是假冒的“Pigeon贝亲”产品,不是真正的贝亲株式会社的产品。

(7)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核准续展注册证明,证实涉案商标的情况以及贝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授权广州探索者商务顾问有限公司作为其代理人的情况。

(8)在杨东鹤处扣押的由蔡泽展销售的8000余个贝亲奶瓶、奶嘴的相关证据。

(9)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头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称蔡泽展拒不交代其本人1688的用户名和密码。

(10)调取证据通知书。

3、证人证言(1)王志宽,其是木枝科技的管理人员,称在2019年开始通过蔡泽展的大手牵小手网店大量购买涉及贝亲的奶瓶、奶嘴,其称总购买了90多万的货,购买的产品是卖到泰国,其购买时是有看质量,也扫了二维码和防伪标识码,价格为40-60元不等(奶瓶)。

(2)杨东鹤,其称系深圳市木枝科技公司的管理人员,其公司在2019年7月开始通过蔡泽展的大手牵小手母婴用品商行进货,贝亲产品主要是奶瓶、奶嘴,奶瓶20多元一个,奶嘴4元多一个,主要是卖到了海外即泰国,大概进货的总金额有92万左右。

4、被害人陈述小雨:(2020年5月13日第一次询问笔录)2020年5月10日左右,我想给小孩买点奶瓶奶嘴,我孩子之前用的都是贝亲的,但是在实体店买的都比较贵,我同小区的邻居说在1688阿里巴巴的便宜,我就用手机下载了1688阿里巴巴APP,我就在网上找了一家比较便宜的跟对方聊,对方说是做批发的不零售,我看价格也不贵想着多买几个放着用也挺好,之后我就下单买了一些奶嘴和奶瓶共计305元。

昨天我收到货打开看感觉跟我之前在实体店买的不太一样,我就没有敢给孩子用,后来我拿着这些奶瓶和奶嘴去给邻居看,邻居说是假的,叫我报警。

我就是通过对方1688阿里巴巴店铺里面的聊天软件跟对方聊的,对方在1688阿里巴巴店铺的名称叫深圳市宝安区大手牵小手母婴用品商行,经理叫许传炯。

我购买了10个奶嘴和5个奶瓶。

对方使用中通快递邮寄给我的,快递单号是73130270193526。

我是来举报的,我不想别人知道我的信息。

5、被告人的供述及辩解蔡泽展(2020年5月28日第一次讯问笔录):我在1688阿里巴巴开网店,主要是做批发的,也有零售,我在1688阿里巴巴网平台开了两间网店,一间名叫深圳市宝安区大手牵小手母婴用品商行,一间叫深圳市宝安区州驰贸易商行。

我主要批发零售婴儿奶嘴和奶瓶,客户在我网店下单在1688阿里巴巴平台支付货款,然后我就发货,客户收到货后,再在1688阿里巴巴平台支付平台点确认,货款才到我的支付宝账户,但如果客户没确认,十天后平台也会自动确认,将货款打到我的支付宝账户上。

我两件网店批发售卖的婴儿奶嘴和奶瓶是贝亲牌的,英文是Pigeon。

2020年5月28日下午1点多,我在回家路上,走到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北街时,有几个男子把我控制,他们说是警察,有警察证,让我配合回公安机关调查,然后警察问我住哪里,我说了地址,警察就把我带回到广州市天河区租住处家里调查,警察在我家里查看了我的电脑,问我是不是开网店卖贝亲的婴儿奶嘴和奶瓶,我说是。

然后又问我开了几个网店,我开始只说了一个,后来警察对我再三审问,说明要配合警察调查,如实回答审问,我最后向警察交待了一个叫“大手牵小手”的1688阿里巴巴网店,坦白了我做这个网店的销售情况。

我在1688阿里巴巴平台开的深圳市宝安区大手牵小手母婴用品商行和深圳市宝安州驰贸易商行网店批发销售的贝亲牌婴儿奶嘴和奶瓶是假的,我也是生活所迫,家里需要钱,母亲生病,小孩读书,负担重。

我是2019年5、6月份开始的,最早开始做的事深圳市宝安区大手牵小手母婴用品商行这个网店,深圳市宝安区州驰贸易商行网店是上个月才开的。

因为深圳市宝安区大手牵小手母婴用品商行这个网店没什么生意了,想开个新的名字网店看生意能不能好些。

我只售卖假冒贝亲牌的各个款式的奶瓶和一个款式的奶嘴。

深圳市宝安区大手牵小手母婴用品商行从开始到现在的销售额有一百多万的销售额左右,具体要算销售记录。

这个网店每个月的销售额有一万元到两万元不等。

这两间网店除了售卖假冒贝亲牌的奶嘴奶瓶外没有售卖其他牌子的货物了,而且只卖这个牌子奶嘴和奶瓶。

我是在去年(2019年)四、五月辞去工作后,在家没事做,之前也有做淘宝店的经历,然后我上阿里巴巴网上开网店看做这些奶嘴奶瓶的网店销售额都可以,而且这些也卖的便宜,我自己家小孩小的时候也买过这些奶嘴奶瓶,觉得可以做,于是我就叫我的小舅子许传炯借身份证给我去1688阿里巴巴平台注册开网店,然后网店里就会有人自动来推荐这些奶嘴奶瓶,然后我看到贝亲牌的奶嘴奶瓶比较好卖,而且货源的价格也便宜,我就联系好了一个供货商,也是我们陆丰甲子的。

这个供货商说可以负责帮我快递发货,只要我按要求按时给他结货款,我想这个更省事,于是我就在接受客户下单买货,然后叫供货商发货。

我通过支付宝收货款,然后按供货商要求,我就回陆丰甲子老家把现金货款给他,但来收货款的人我都不认识,而且不止固定一个人来收。

我是做了两三个月后,客户跟我反映,我按照客户反映情况,用他们说检验方法去检验他们退回来的货,我才知道这个供货商都是提供假货,但我觉得只要客户要去买下单,我就卖,发货也不是我发,我也就是动动手,反正也不会出什么大事,只要客户不退货就行,所以就一直做到现在了。

奶嘴一个是5元多,奶瓶是一箱箱进货的,有一箱96个奶瓶(玻璃的,不管型号),有一箱100个奶瓶(塑料的,不管型号),但一箱进货都是要2600元,玻璃的单个算批发价27元左右,塑料的就26元。

我在网上奶嘴卖6元多到9元多,奶瓶一般卖30元左右,塑料的卖27元,玻璃的卖30多。

我知道实体的母婴用品店,这个奶嘴要20多元,奶瓶要90多元。

我大概是2019年8月份左右知道这个供货商提供的是假贝亲牌的奶嘴和奶瓶。

因为整个阿里巴巴这些店就是这个价格,他们都是在卖这个价格的贝亲牌奶嘴奶瓶,所以我一开始不觉得这进货价这么低有问题。

我的1688阿里巴巴平台的店铺账户:大手牵小手母婴用品,我留的联系手机号是17×××18,这个号码是我随便写的,打不通的,还有一个店账户是:州驰贸易商行。

我用于收货款的支付宝账户是:15×××65。

我看了民警打印给我看的网店的资料和销售记录的截屏,我也签字确认了。

(2020年5月28日第二次讯问笔录):我老婆许丽丽没有参与我在1688阿里巴巴平台开两间网店售卖假冒贝亲牌的奶嘴和奶瓶,她也不知道我做这个。

15×××65支付宝账户是我妈余少屏的,因为15×××65是我妈的手机。

因为我自己的支付宝账户是用于我私人,用我老妈的是做生意的,好区分账目。

我妈妈也没有参与我售卖奶嘴和奶瓶,也不知道我做的东西。

我小舅子许传炯没有参与我售卖假冒贝亲的奶嘴和奶瓶。

6、深中伦专审字【2020】第079号《审计报告》,系对蔡泽展、许传炯、许丽丽2018年5月21日-2020年5月21日销售贝亲奶瓶、奶嘴的审计。

经统计,蔡泽展销售来源于阿里巴巴交易成功的贝亲产品的总金额为300.77万元人民币。

7、现场勘验笔录。

8、大手牵小手网店支付宝交易明细光盘一张。

本院认为,被告人蔡泽展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关于本案的销售金额,有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取的被告人蔡泽展经营的“大手牵小手母婴用品商行”的销售记录明细以及深中伦专审字【2020】第079号《审计报告》相互印证,足以证明其销售金额为人民币300.77万元。

被告人及辩护人对销售金额提出异议,称该销售金额包含刷单金额,但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据线索予以核实,故对该辩解意见和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被告人辩称检察机关提出的有关罚金数额的量刑建议过高。

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违法所得数额、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数额、侵权假冒物品数量及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

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

违法所得数额无法查清的,罚金数额一般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确定。

违法所得数额和非法经营数额均无法查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一般在三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确定罚金数额;

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在十五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确定罚金数额。

本案中,被告拒不供述其进货的具体渠道,除被告人供述外,无任何其他证据证明其进货的价格,而被告人的供述中多处与事实明显不符,其供述不足以采信。

故在现有证据无法查清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数额的情况下,本院以其非法经营数额为基数,确定罚金数额为人民币150万元。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符合本案事实和法律规定,本院予以采纳。

综上,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家庭实际情况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第二百一十四条,《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蔡泽展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28日起执行至2023年11月27日止。

罚金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上缴国库。

)二、缴获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崔婷婷人民陪审员  杨凯云人民陪审员  李小燕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书 记 员  李 娜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违法所得数额、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数额、侵权假冒物品数量及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

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

违法所得数额无法查清的,罚金数额一般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确定。

违法所得数额和非法经营数额均无法查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一般在三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确定罚金数额;

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在十五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确定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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