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皖04民初251号 原告: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产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617639496G。
法定代表人:TANCHIAHIN,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伟华,北京升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露露,山东知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士群,女,1990年2月1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凤台县。
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090037252C。
法定代表人:朱健翀,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志强,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焦彭静,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士群、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9日立案。
原告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且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