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6执199号上海馥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崇川区宇辰茶饮店、袁美娟:申请执行人上海馥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崇川区宇辰茶饮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7日立案执行。
执行中,被执行人主动支付执行款37700元、执行费465.5元。
2020年10月29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申请以上述执行款金额结案。
嗣后,本院扣收执行费465.5元,向申请执行人拨付执行款37700元。
至此,上海馥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6民初23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