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深圳市盈和皮具有限公司与北京必发印务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京73民初484号
案件名称深圳市盈和皮具有限公司与北京必发印务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2-1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深圳市盈和皮具有限公司;北京必发印务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京73民初484号原告:深圳市盈和皮具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中泰科技园1栋501。

法定代表人:徐立萍,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静,深圳市智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雪晴,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必发印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孙村组团海鑫路8号。

法定代表人:陈必发,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安筱琼,北京瀚群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姗姗,北京瀚群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原告深圳市盈和皮具有限公司(简称盈和皮具公司)诉被告北京必发印务有限公司(简称必发印务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0年10月16日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盈和皮具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马静、王雪晴,被告必发印务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安筱琼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院审理过程中,盈和皮具公司以其与必发印务公司达成和解为由,于2020年12月9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告盈和皮具公司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深圳市盈和皮具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785元,减半收取2392.5元,由原告深圳市盈和皮具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