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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查秀福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8)粤2072民初14024号
案件名称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查秀福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1-2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查秀福;中山市欧派快乐厨房电器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8)粤2072民初14024号原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法定代表人:姚良松,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付东,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翟明跃,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

法定代表人:孙沁,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韦锶蕴,广东纬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蕉英,广东纬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查秀福,男,1983年2月21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郧西县。

被告:中山市欧派快乐厨房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

法定代表人:欧阳克国。

原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家居公司)与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寻梦公司)、查秀福、中山市欧派快乐厨房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乐厨房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9年1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欧派家居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付东、被告寻梦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黄蕉英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快乐厨房公司、查秀福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欧派家居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寻梦公司立即删除涉案网店的侵权链接;

2.查秀福、快乐厨房公司立即停止在涉案网店内标注“欧派”字样,停止销售标有“中山市欧派快乐厨房电器有限公司”“有家有爱有OUPAI”字样的涉案净水器;

3.快乐厨房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标有“中山市欧派快乐厨房电器有限公司”“有家有爱有OUPAI”字样的涉案净水器;

4.查秀福、快乐厨房公司赔偿欧派家居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000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欧派家居公司撤回第一项诉讼请求,将第二项诉讼请求中的快乐厨房公司删除。

事实和理由:欧派家居公司创立于1994年,是整体橱柜行业的领先品牌,产品涵盖整体衣柜、厨房电器、整体卫浴、商用厨具等领域。

欧派家居公司所拥有的“欧派”“OPPEIN”等系列商标经过数十年的精心打造和巨额的广告宣传投入,已铸就成全国家喻户晓、众所周知的家居、电器、卫浴品牌,先后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美誉。

2017年2月,欧派家居公司成功在沪上市,股票代码为603208,进一步奠定在行业内领先的品牌优势。

如今,在公众心目中,“欧派”不但是欧派家居公司产品和企业名称的代表符号,还成为指示欧派家居公司及关联企业的市场主体和商品来源的显著识别标识。

2018年7月,欧派家居公司发现在“拼××”平台名为“××净水饮水生活馆”的网店存在侵权行为,该网店使用“欧派”字样销售涉案产品,购买取得的净水器标有“中山市欧派快乐厨房电器有限公司”“有家有爱有OUPAI”字样,该产品不是欧派家居公司的产品,为此,欧派家居公司委托公证处进行了证据保全。

经调查发现,“拼××网”是寻梦公司开办,“××净水饮水生活馆”网店的经营者是查××,被控侵权产品由快乐厨房公司生产。

查秀福未经欧派家居公司同意擅自在涉案网店使用“欧派”字样进行宣传,构成商标侵权,查秀福、快乐厨房公司在销售的产品上使用“中山市欧派快乐厨房电器有限公司”“有家有爱有OUPAI”字样,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其行为给欧派家居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寻梦公司作为“拼××”平台的开办者,未尽到审查义务,为侵权者提供了便利,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此,欧派家居公司向法院提起本案诉讼。

寻梦公司辩称,寻梦公司只是交易平台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是本案适格被告,寻梦公司已尽到事前审查、事后合理审慎的义务,不存在过错;

寻梦公司接到侵权通知后,已经将被诉侵权产品的链接删除、屏蔽。

寻梦公司未因本案的侵权行为获利。

快乐厨房公司、查秀福未作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欧派家居公司成立于1994年7月1日,注册资本为420596464元,经营范围为家具制造业。

寻梦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9日,经营范围为网络科技、计算机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

快乐厨房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10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家用电器、抽油烟机、电热水器、消毒碗柜、净水设备、灶具。

欧派家居公司是第4378572号“欧派”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为第11类,包括燃气炉、微波炉(厨房用具)、电炊具、烘烤器具(烹调器具)、水龙头、浴室装置、消毒碗柜、饮水过滤器、盥洗盆(卫生设备部件)、蒸汽浴装置、坐浴澡盆、沐浴用设备、淋浴隔间、洗澡盆、坐便器、厨房用抽油烟机、灯,有效期经续展至2027年6月6日。

欧派家居公司是第1137521号“欧派”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为第11类,包括厨房炉灶、煤气灶、电器炊具、烹调器具、制冷设备、干燥设备、冷热饮水滤器、饮料冷却设备、电热水瓶、制冷容器,有效期经续展至2027年12月20日。

欧派家居公司是第1128213号“欧派”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为第20类,包括家具、餐具柜、金属家具、碗碟柜、餐具架、贮存架、盥洗台(家具)、食品输送车(家具)、送晚餐小车(家具)、柜台,有效期经续展至2027年11月20日,该商标于2009年4月24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2007年9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予欧派家居公司生产的欧派牌家用橱柜为“中国名牌产品”。

2008年2月,“欧派”商标被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2008年10月,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欧派家居公司生产的欧派牌橱柜产品为广东省名牌产品。

2012年12月,欧派家居公司被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厨卫工程委员会认定为“2012年中国厨卫百强”“整体厨房领军企业10强”,有效期限一年。

2013年9月,广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欧派家居公司“2012年度广州市市长质量奖”称号。

2014年12月28日,品牌观察杂志社评定欧派家居公司的案例入选2014中国年度品牌营销案例银奖。

2015年1月,广东省家居业联合会与广东省家具商会联合授予欧派家居公司2014年广东泛家居领域“最具价值十强品牌”“创新能力十强企业”称号。

2016年5月,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评审委员会评定欧派家居公司的“欧派”为第六届中国橱柜行业标志性品牌,中国品牌价值500强评审委员会评定欧派家居公司的“欧派”品牌价值为166.03亿元,入选第十届中国品牌价值500强。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欧派家居公司使用在餐具柜、家具(衣柜)、厨房用抽油烟机、沐浴用设备的“OPPEIN”“欧派”商标为广州市著名商标,有效期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

2012年10月30日,欧派家居公司与北京××沸腾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家装基金赞助合作协议书,约定由欧派家居公司赞助中央电视台二套《交换空间》家装基金,合同履行期2013年1月5日至同年12月28日,赞助广告费为5700000元。

2013年7月20日,欧派家居公司聘请蒋××作为欧派品牌的代言人。

2013年11月11日,欧派家居公司与浙江××车文广告有限公司签订电视广告发布合同,约定:欧派家居公司委托浙江××车文广告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广告,发布媒介是CCTV-新闻频道,费用40463970元。

2014年7月,欧派家居公司与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湖南××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电视项目广告发布合同,约定:欧派家居公司委托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湖南顺风传媒有限公司发布“第10届金鹰节闭幕式暨颁奖晚会”项目相关广告,发布媒介为湖南广播电视台湖南卫视频道,发布时间是2014年9月28日至2014年10月12日,费用18000000元,使用的广告语为“有爱·有家·有欧派”。

2014年10月22日,欧派家居公司与喀什银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广告代理合同,约定:喀什银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代理欧派家居公司在CCTV-新闻《环球视线》投放广告,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约定费用23970000元。

2014年11月27日,欧派家居公司与北京准点沸腾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家装基金赞助合作协议书,约定由欧派家居公司赞助中央电视台二套《交换空间》家装基金,合同履行期2015年4月4日至2016年3月26日,赞助广告费6000000元。

2010年,欧派家居公司在上海橱柜投放广告,使用的广告语为“有家·有爱·有欧派”。

2011年,欧派家居公司分别在临川晚报、珠海特区报、安庆日报、销售市场、瑞丽家居、装潢世界投放广告,使用的广告语均为“有家·有爱·有欧派”。

以上广告宣传中聘请的品牌代言人为蒋雯丽。

2018年6月25日,欧派家居公司向山东省××市凤城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

同年7月3日,在公证员及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欧派家居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登录“拼多多”APP,在“沣运净水饮水生活馆”网店内选购了商品标题带有“欧派”字样的净水器一台,王××付款后,形成订单一笔。

2018年7月9日,在公证员及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王××到山东省××市莱城区汶源西大街的“青驿莱快递站”营业部收取了包装完好、标有“中山市欧派快乐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字样的货物一件。

上述行为结束后,在公证员、公证人员的监督下,王守贞打开货物包装箱,里面有净水器一台、说明书一份,然后,在公证员、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将上述物品进行密封,密封后交由王××管。

2018年7月12日,在公证员及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王××使用公证处电脑登录“拼多多”APP对上述货物进行收货确认。

公证书所附的截图和录像与王××浏览的实际情况相符。

山东省××市凤城公证处对上述过程出具(2018)鲁××凤城证民字第8××号公证书。

该公证书记载以下内容:进入“××净水饮水生活馆”,在商品介绍时有使用“欧派净水器”“欧派超滤净水器”字样。

寻梦公司提交的“拼××”平台的网店注册信息显示网店“沣运净水饮水生活馆”的经营者是查秀福,平台操作日志显示涉案平台在2018年11月22日已对涉案店铺内的“欧派净水器”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经庭审查验,上述公证购买的净水器的封存状态完好,公证处封条及印鉴完整。

净水器的包装箱标有“中山市欧派快乐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黄圃镇××××××××,网址:××,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837××××”“有家有爱有OUPAI”字样;

现场开启包装箱,内有净水器一台及配件、使用说明书一份,机身标有“有家有爱有OUPAI”字样,机身上的合格证注明生产日期2018年3月××日,说明书标有“有家有爱有OUPAI”“中山市欧派快乐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字样。

欧派家居公司、寻梦公司对上述事实没有异议。

欧派家居公司认为被控侵权产品及包装上使用“有家有爱有OUPAI”“中山市欧派快乐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字样构成不正当竞争。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未能对欧派家居公司因侵权行为而受到的损失数额以及侵权人因侵权行为的获利情况进行举证。

欧派家居公司称其维权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10000元、差旅费3000元、公证费1000元、购买侵权产品的费用200元。

欧派家居公司、寻梦公司确认寻梦公司已经删除涉案网店的侵权链接。

本院认为,欧派家居公司是第4378572号“欧派”、第1137521号“欧派”商标的权利人,其合法权益依法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及第五十七条第二、三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本案中,查秀福在涉案网店销售净水器时使用“欧派”字样进行宣传,首先,净水器与第4378572号、第1137521号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类商品;

其次,快乐厨房公司在涉案店铺使用的“欧派”字样与欧派家居公司的上述两个商标在音、形、义上基本一致,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侵犯欧派家居公司的第4378572号、第1137521号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应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关于不正当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商品”。

本案中,“欧派”是欧派家居公司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也是欧派家居公司使用的商标,欧派家居公司是国内著名的家居生产企业,其在第20类餐具橱柜上的第1128213号“欧派”商标被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其企业亦获得了诸多荣誉,比如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2012年中国厨卫百强、整体厨房领军企业10强、2012年度广州市市长质量奖、2014年广东泛家居领域最具价值十强品牌、创新能力十强企业等荣誉称号,并在中央电视台、湖南电视台以及诸多的平面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支付了大量的广告费用,可见“欧派”系列产品以及“欧派”字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并被相关公众知悉,欧派家居公司享有的在先权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查秀福在其销售的净水器、快乐厨房公司在生产、销售的净水器及包装箱等上标注“中山市欧派快乐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字样,该企业名称的字号与欧派家居公司的字号均是“欧派”,二者相同,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该产品与欧派家居公司存在某种联系,容易使相关公众对产品来源造成混淆和误认,损害欧派家居公司的合法权益,两被告的行为显然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违反市场交易中公认的商业道德,侵犯了欧派家居公司企业名称权,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另,将涉案产品使用的“有家有爱有OUPAI”与欧派公司的广告语“有家有爱有欧派”进行对比,两者前两个词语相同,而“OUPAI”是汉字欧派的汉语拼音,“OUPAI”与欧派的读音一致,本院认定两者在音、形、义上基本相同,两被告具有攀附欧派家居公司商誉谋取经济利益的故意,其行为足以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两者存在特定关联,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于赔偿数额。

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因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而导致欧派家居公司所受的实际损失以及侵权人的获利情况,本院综合考虑欧派家居公司品牌的知名度以及侵权人的经营规模,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以及主观过错程度、欧派家居公司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因素,酌定查秀福向欧派家居公司支付赔偿款13000元(包含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快乐厨房公司向欧派家居公司支付赔偿款80000元(包含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快乐厨房公司、查秀福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可视为放弃对本案的抗辩权,但不影响本院依法判决。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七条第二、三项、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五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缺席判决如下:一、被告查秀福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停止在涉案的“沣运净水饮水生活馆”网店使用“欧派”字样销售净水器;

二、被告查秀福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停止销售标有“中山市欧派快乐厨房电器有限公司”“有家有爱有OUPAI”字样的净水器;

三、被告中山市欧派快乐厨房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停止销售标有“中山市欧派快乐厨房电器有限公司”“有家有爱有OUPAI”字样的净水器;

四、被告查秀福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赔偿款13000元(包含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五、被告中山市欧派快乐厨房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赔偿款80000元(包含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六、驳回原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被告查秀福负担20%即230元,被告中山市欧派快乐厨房电器有限公司负担80%即9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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