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8)京73民初1734号之一
案件名称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8-2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京73民初1734号之一原告: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珠路**。

法定代表人:黄正聪,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祁放,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影,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div>法定代表人:王京,董事长。

被告: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东,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青兰一路**>法定代表人:王京,执行董事。

上述二被告之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石必胜,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述二被告之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刘中涛,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睿公司)与被告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29日立案。

原告视睿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视睿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规定,其撤诉申请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本院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46800元,减半收取计73400元,由原告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