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73民初1443号原告:陈文婷,女,1989年12月3日生,汉族,住广东省乐昌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领航,福建宏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铭成,福建宏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潮州市潮安区××镇丽品卫生洁具经营部,住所地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
经营者:陈润彬。
原告陈文婷诉被告潮州市潮安区××镇丽品卫生洁具经营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5日立案。
陈文婷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陈文婷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