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3民初3625号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英泰工业区****厂房**********。
法定代表人:刘向东。
被告:上海果云商贸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金石公路****div>经营者:姜锐。
被告:深圳市开了开了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航城大道福森工业园****div style='LINE-HEIGHT: 25pt; TEXT-INDENT: 30pt; MARGIN: 0.5pt 0cm;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5pt;'>法定代表人:喻广桂。
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果云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开了开了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ZL20142052××××.0)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5日立案。
因原告与被告达成和解,原告于2019年8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为其真实意思表示,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撤诉。
因当事人自行和解而申请撤诉,本案免交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