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305民初26133号原告: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松坪山齐民道**宇阳大厦**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P。
法定代表人:郑伟添,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袁梦,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童立鹏,男,1989年5月24日出生,汉族,住址:湖北省团风县。
原告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童立鹏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6日立案。
原告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