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利惠公司与海盐县百姓百货商场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浙0402民初6539号
案件名称利惠公司与海盐县百姓百货商场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1-1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利惠公司(LEVI STRAUSS&CO.);海盐县百姓百货商场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浙0402民初6539号 原告:利惠公司(LEVISTRAUSS&CO.)。

住所地:美利坚合众国加利福尼亚州94111旧金山市百特瑞街**(1155BATTERYSTREET,SANFRANCISCO,CALIFORNIA94111,U.S.A)。

代表人:托马斯·昂达(ThomasM.Onda)。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振中,浙江兴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海盐县百姓百货商场。

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秀水路**。

经营者:赖卫雄,男,1975年1月2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缙云县。

原告利惠公司与被告海盐县百姓百货商场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9日立案。

原告于2019年11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是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未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利惠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原告利惠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