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杭州甘其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联创科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浙0106民初9624号
案件名称杭州甘其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联创科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1-2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杭州甘其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联创科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全文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浙0106民初9624号 原告:杭州甘其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

法定代表人:童启华,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崔艳,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杭州联创科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院**楼**710iv> 法定代表人:李云贺,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百度大厦**v> 法定代表人:梁志祥,经理。

原告杭州甘其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联创科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商标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5日立案。

原告杭州甘其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杭州甘其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