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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保定市清苑区大卖园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冀06执1128号
案件名称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保定市清苑区大卖园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2-0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冀06执1128号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保定市清苑区大卖园超市:关于本院在执行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与保定市清苑区大卖园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本院于2019年11月4日立案执行。

现被执行人保定市清苑区大卖园超市给付申请人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4200元案款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足额交纳了50元执行费。

故(2019)冀06民初8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2019)冀06执1128号案依法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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