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等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京0105民初26909号
案件名称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等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4-2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奎屯汉庭商务酒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京0105民初26909号原告: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法定代表人:何晖。

被告:奎屯汉庭商务酒店,住所地新疆伊犁州奎屯市金桥里团结西街7幢30号。

法定代表人:梁新荣。

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2号楼1至19层104号内8层801。

法定代表人:周鸿祎。

本院在审理原告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奎屯汉庭商务酒店、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诉,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