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90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与润州区量贩好又多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8)苏11民初90号
案件名称90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与润州区量贩好又多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8-05-0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润州区量贩好又多超市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苏11民初90号 原告: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南路36号。

法定代表人:罗文贵,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玉梅,上海泽玖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润州区量贩好又多超市,经营场所镇江市润州区民营经济开发区润兴路58号。

经营者:陈集爱。

原告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润州区量贩好又多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1日立案。

原告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88元,减半收取244元,由原告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