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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6)苏05执265号
案件名称265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8-08-2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苏州市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文书内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5执265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苏州市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与苏州市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苏中商外初字第0012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苏州市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56476.22元,本院将执行款55740.22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将执行费736元上缴国库,故本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强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拟稿纸 发文字号:(2016)苏05执265号 缓急 密级 签发: 审核: 主送: 抄送: 拟稿单位:执行局 拟稿人: 蒋琦 份数: 印刷单位: 校对人: 说明: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16)苏05执265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苏州市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与苏州市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苏中商外初字第0012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苏州市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56476.22元,本院将执行款55740.22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将执行费736元上缴国库,故本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强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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