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指定管辖决定书 (2018)辽02刑辖70号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你院函请我院指定管辖的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子龙、丁广龙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经查,本案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地在大连市,并且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大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通知》)第二条规定,我市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案件(高新园区除外)集中由你院管辖。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通知》第二条之规定,决定指定你院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