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高密市某某服饰广场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6)鲁07民初329号
案件名称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高密市某某服饰广场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7-01-1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高密市某某服饰广场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鲁07民初329号原告: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被告:高密市某某服饰广场。

本院在审理原告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高密市某某服饰广场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7年1月16日以双方当事人和解为由,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