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颜建光与浙江黄岩海派泳业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7)浙0782民初2382号
案件名称颜建光与浙江黄岩海派泳业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义乌市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7-05-0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颜建光,浙江黄岩海派泳业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浙0782民初2382号原告:颜建光,男,1977年4月22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石狮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颜宇丹,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浙江黄岩海派泳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高桥乡下浦郑。

法定代表人:杨仁岳。

本院在审理原告颜建光诉被告浙江黄岩海派泳业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颜建光于2017年5月4日向本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颜建光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原告颜建光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