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雷帝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6)粤2072民初6094号
案件名称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雷帝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6-12-2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雷帝电器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粤2072民初6094号原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法定代表人:姚良松,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翟明跃,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宁,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山市雷帝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

法定代表人:莫羡,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玉文,广东广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锦英,广东广鸿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公司)与被告中山市雷帝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帝公司)不正当竞争及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6月7日立案后,先适用简易程序,后转成普通程序,分别于2016年7月20日、同年11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第一次庭审时,原告欧派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宁、被告雷帝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马玉文到庭参加诉讼;

第二次庭审时,原告欧派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瞿明跃、被告雷帝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吴锦英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欧派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雷帝公司立即停止在其网店使用与原告欧派公司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广东欧派”文字;

2.判令被告雷帝公司立即停止销售标有“广东欧派科技有限公司(监制)”字样的吸油烟机;

3.判令被告雷帝公司就本案赔偿原告欧派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00000元。

事实和理由:原告欧派公司是第11类“欧派”“OPPEIN”等注册商标的权利人。

原告欧派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过数十年的潜心经营,已将“欧派”铸就成全国家喻户晓、众所周知的家居、电器、卫浴品牌,先后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等美誉,在公众心中,“欧派”不但是原告欧派公司产品和企业名称的代表符号,还成为指示原告欧派公司及关联企业的市场主体和商品来源的显著识别标识。

2016年3月,原告欧派公司发现被告雷帝公司在阿里巴巴网站上大量使用与原告欧派公司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广东欧派”文字,并大量销售标有“广东欧派科技有限公司(监制)”字样的吸油烟机,对上述侵权行为,原告欧派公司申请公证处进行了证据保全。

综上所述,被告雷帝公司为攀附原告欧派公司享有的“欧派”品牌的美誉,故意在网店、产品中非法使用“欧派”字样,不但侵害原告欧派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还对原告欧派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给原告欧派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据此,原告欧派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以上诉讼请求。

被告雷帝公司辩称,一、被告雷帝公司取得广东欧派科技有限公司的授权,同意被告雷帝公司使用其注册的第12124262号商标,被告雷帝公司使用广东欧派科技有限公司的商标为合法使用,不属于侵犯原告欧派公司商标权的行为。

二、广东欧派科技有限公司是合法注册的企业,因此,被告雷帝公司在网店及商品上标注“广东欧派”、“广东欧派科技有限公司监制”字样是合法使用,不存在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三、首先,《公证程序规则》第九条规定“公证当事人是指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以及第十三条规定“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予以核定”,而本案侵权公证书所述的委托代理人杨今朝并非原告欧派公司的员工,公证书中也没有附带杨今朝获得授权的材料,其不属于公证当事人,无权提出公证申请,且公证范围是有核定区域的,但该公证书由山东莱芜市凤城公证处出具,违反了上述规定,属于程序违法;

其次,公证是对维权进行取证,而本案诉求并非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而是基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产生的,公证人员的身份有可能不是公证员;

因此,本案侵权公证书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四、被告雷帝公司取得广东欧派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后于2016年3、4月份才开始生产,即使存在侵权行为,侵权的时间也较短,不会给原告欧派公司造成实质伤害,原告欧派公司诉请的维权开支及合理费用过高。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供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

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对有争议的证据,本院认定如下:原告欧派公司提交的证据:1.(2016)莱凤城证民字第449号公证书,由公证机构出具,有原件核对,且没有相反证据予以反驳,故本院予以认定;

2.公证费发票,有原件核对,且与本案有关联,故本院予以认定。

被告雷帝公司提供的证据:第12124262号商标注册证,原告欧派公司主张的被控侵权标识是“广东欧派”,原告欧派公司引证的商标是“欧派”文字商标,而第12124262号商标为“OPAICN”文字商标,两者不同,故该证据与本案无关,本院不予认定。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欧派公司成立于1994年7月1日,注册资本为373581112元,经营范围:家具制造业。

雷帝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6日,注册资本30000元,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家用电器、电器配件、五金制品(不含电镀)、塑料制品、模具、电机。

欧派公司是核定使用在第11类、第20类上的第4378572号“欧派”、第1137521号“欧派”、第1128213号“欧派”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核定使用的品包括:燃气炉、厨房用抽油烟机等,以上商标均处于有效期限内。

欧派公司是核定使用在第11类的第7731876号“OPPEIN”号商标的权利人,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厨房用抽油烟机等,该商标处于有效期限内。

2009年4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0类餐具柜上的“欧派”商标为驰名商标。

2007年9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予欧派公司生产的欧派牌家用橱柜为“中国名牌产品”。

2008年10月,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欧派公司生产的欧派牌橱柜产品为广东省名牌产品。

2008年2月,“欧派”商标被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2012年12月,欧派公司被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厨卫工程委员会认定为“2012年中国厨卫百强”“整体厨房领军企业10强”,有效期限一年。

2013年9月,广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欧派公司“2012年度广州市市长质量奖”称号。

2014年12月28日,品牌观察杂志社评定欧派公司的案例入选2014中国年度品牌营销案例银奖。

2015年1月,广东省家居业联合会与广东省家具商会联合授予欧派公司2014年广东泛家居领域“最具价值十强品牌”“创新能力十强企业”称号。

2012年10月30日,欧派公司与北京准点沸腾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家装基金赞助合作协议书,约定由欧派公司赞助中央电视台二套《交换空间》家装基金,合同履行期2013年1月5日至同年12月28日,赞助广告费为5700000元。

2013年7月20日,欧派公司聘请蒋雯丽作为欧派品牌的代言人。

2013年11月11日,欧派公司与浙江智美车文广告有限公司签订电视广告发布合同,约定:欧派公司委托浙江智美车文广告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广告,发布媒介是CCTV新闻频道,费用40463970元。

2014年7月,欧派公司与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湖南顺风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电视项目广告发布合同,约定:欧派公司委托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湖南顺风传媒有限公司发布“第10届金鹰节闭幕式暨颁奖晚会”项目相关广告,发布媒介为湖南广播电视台湖南卫视频道,发布时间是2014年9月28日至2014年10月12日,费用18000000元,使用的广告语为“有爱·有家·有欧派”。

2014年10月22日,欧派公司与喀什银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广告代理合同,约定:喀什银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代理欧派公司在CCTV新闻《环球视线》投放广告,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约定费用23970000元。

2014年11月27日,欧派公司与北京准点沸腾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家装基金赞助合作协议书,约定由欧派公司赞助中央电视台二套《交换空间》家装基金,合同履行期2015年4月4日至2016年3月26日,赞助广告费6000000元。

2010年,欧派公司在上海橱柜投放广告,使用的广告语为“有家·有爱·有欧派”。

2011年,欧派公司分别在临川晚报、珠海特区报、安庆日报、销售市场、瑞丽家居、装潢世界投放广告,使用的广告语均为“有家·有爱·有欧派”。

以上广告宣传中聘请的品牌代言人为蒋雯丽。

2016年3月9日,欧派公司向山东省莱芜市凤城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

同日,在该公证处两名公证员的监督下,欧派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杨今朝使用公证处的电脑在阿里巴巴网上购买了供应商为“雷帝公司”的网店销售的抽油烟机,杨今朝在操作过程中对相关页面进行了截图和录像。

后在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杨今朝将上述截图打印一式三份,并在公证处将上述录像文件、截图刻录成光盘一式三张,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将上述光盘装入证物袋加盖山东省莱芜市凤城公证处印章进行封存。

同年3月14日,在两名公证员的监督下,杨今朝来到莱芜市莱城区汶河大道的“德邦”营业部,杨今朝在该营业部内提取了外包装完好、标注有“豪华型吸油烟机”字样的货物。

两名公证员将收到的货物带回公证处,在两名公证员的监督下,杨今朝将上述货物打开,标注“豪华型吸油烟机”的货物包装箱里有标有“广东欧派科技有限公司”字样的吸油烟机一台、说明书一份、防伪质量保修卡一张。

公证员用公证处封条对上述物品进行了封存,密封后交由杨今朝保管。

同年3月14日,在两名公证员的监督下,杨今朝使用公证处电脑对购买供应商为“雷帝公司”的网店销售的抽油烟机进行确认收货。

杨今朝在操作过程中对相关页面进行了截图和录像。

后在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杨今朝将上述截图打印一式三份,并在公证处将上述录像文件、截图刻录成光盘一式三张,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将上述光盘装入证物袋加盖山东省莱芜市凤城公证处印章进行封存。

山东省莱芜市凤城公证处对以上事实出具了(2016)莱凤城证民字第449号公证书。

经庭审查验,上述公证购买的吸油烟机、光盘两张的封存状态完好,公证处封条及印鉴完整。

现场开启证据保全的纸箱,纸箱内有吸油烟机(机身贴有全国消费者防伪查询标贴)及配件、说明书、防伪质量保修卡,纸箱上标有“广东欧派科技有限公司监制,制造商佛山市顺德区米蒙电器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电话0757229××××3”字样,吸油烟机的机身标贴、防伪质量保修卡及说明书封面上均标有“广东欧派科技有限公司,拨打电话400××××6315查询或手机发送防伪码至159××××5881查询”字样,说明书背面标有“广东欧派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字样。

现场开启证据保全的2个信封,各有光盘1张。

经比对,在播放上述屏幕录像中,涉案网店的网页上大量使用“广东欧派”字样。

欧派公司、雷帝公司对上述事实没有异议,雷帝公司确认被控侵权的网店属于雷帝公司所有,但不确认其销售被控侵权产品。

庭审中,双方未能对欧派公司因侵权行为而受到的损失数额以及侵权人因侵权行为的获利情况进行举证。

欧派公司称其维权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10000元、公证费800元、差旅费2000元、购买侵权产品的费用697.5元。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1.侵权公证书是否有效以及被控侵权产品是否由雷帝公司销售;

2.雷帝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3.赔偿数额。

焦点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本案中,雷帝公司没有提供相反证据推翻(2016)莱凤城证民字第449号公证书,故本院对该公证书予以认定。

该公证书记载欧派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被控侵权的网店购买了涉案被控侵权产品,雷帝公司确认被控侵权的网店为其所有,在雷帝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证实他人冒充其名义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情况下,本院认定涉案的被控侵权产品由雷帝公司销售。

焦点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商品”。

本案中,“欧派”是欧派公司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也是欧派公司使用的商标,欧派公司是国内著名的家具生产企业,其在第20类餐具柜上的“欧派”商标被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其企业亦获得了诸多荣誉,比如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2012年中国厨卫百强、整体厨房领军企业10强、2012年度广州市市长质量奖、2014年广东泛家居领域最具价值十强品牌、创新能力十强企业等荣誉称号,并在中央电视台、湖南电视台以及诸多的平面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支付了大量的广告费用,可见“欧派”系列产品以及“欧派”字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并被相关公众知悉,欧派公司享有的在先权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雷帝公司在其网店页面标注“广东欧派”以及在其销售的产品及包装上使用“广东欧派科技有限公司监制”字样,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销售的产品与欧派公司存在某种联系,容易使相关公众对产品来源造成混淆和误认,损害欧派公司的合法权益,雷帝公司的行为显然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违反了市场交易中公认的商业道德,侵犯了欧派公司企业名称权,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雷帝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雷帝公司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问题。

首先,“广东欧派”中的“欧派”字样没有突出使用,其次,“广东欧派”是雷帝公司对广东欧派科技有限公司的简称,其并非起到商标的识别作用,因此,雷帝公司在其网店上使用“广东欧派”字样并不构成商标侵权。

焦点3。

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因雷帝公司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导致欧派公司所受的实际损失以及雷帝公司的获利情况,本院综合考虑欧派公司的品牌的知名度以及雷帝公司的经营规模,雷帝公司实施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以及主观过错程度、欧派公司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购买侵权实物的费用等因素,本院酌定雷帝公司向欧派公司支付赔偿款30000元(包含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五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条、第六条、第十七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山市雷帝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停止在其网店使用“广东欧派”字样进行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被告中山市雷帝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停止在其销售的吸油烟机上标注“广东欧派科技有限公司监制”字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被告中山市雷帝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赔偿款30000元(包含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四、驳回原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原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30%即1290元,由被告中山市雷帝电器有限公司承担70%即30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