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许文艺、长安区梓轩装饰材料商行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冀01知民初746号
案件名称许文艺、长安区梓轩装饰材料商行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6-0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许文艺;长安区梓轩装饰材料商行;福建省铭皇水暖卫浴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冀01知民初746号原告:许文艺,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颖哲,广东弘新君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锐权,广东弘新君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长安区梓轩装饰材料商行,经营场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273号“新长安装饰城”C区20号。

经营者:徐增国。

被告:福建省铭皇水暖卫浴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南安市英都镇龙江村宫边36号。

法定代表人:梁丽精。

原告许文艺与被告长安区梓轩装饰材料商行、被告福建省铭皇水暖卫浴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6日立案。

原告许文艺于2021年6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许文艺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许文艺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许文艺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