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73民初4345号原告:杭州奥光汝恩动漫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
法定代表人:麻桂峰,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晓峰,浙江知吾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宏,浙江知吾禾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深圳市宝安区金月亮玩具厂,经营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
经营者:王格莹,女,1986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薛露,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哲齐,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王格莹,女,1986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薛露,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哲齐,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深圳市熊太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
法定代表人:许慰祥,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薛露,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哲齐,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汕头市澄海区牧恩玩具厂,经营地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
经营者:林少波,男,1989年10月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薛露,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哲齐,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汕头市澄海区中意玩具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
法定代表人:沈某1。
被告:许慰祥,男,1994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饶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薛露,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哲齐,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原告杭州奥光汝恩动漫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宝安区金月亮玩具厂、王格莹、深圳市熊太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牧恩玩具厂、汕头市澄海区中意玩具实业有限公司、许慰祥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所涉专利:专利号为ZL××××××××××××××、名称为“捉虫游戏”。
本院于2020年×2月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原告杭州奥光汝恩动漫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杭州奥光汝恩动漫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