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与台州市聚霸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浙1081民初2273号
案件名称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与台州市聚霸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温岭市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4-2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台州市聚霸商贸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浙1081民初2273号 原告: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 招商街道蛇口兴华路6号华建工业大厦(又名:南海意库)6 号楼401、402、403、405房。

法定代表人:许夏林,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亚娜,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台州市聚霸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温岭市泽 国镇马家村A区18号。

法定代表人:杨成强,该公司执行董事。

原告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台州市聚霸商贸有 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8日立案。

原 告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48日向本院提出 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被告已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现原告申请撤 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 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德盈商贸 (深圳)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