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暂 予 监 外 执 行 决 定 书 (2020)闽0582刑更10号 罪犯李英,女,1984年4月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经商,住福建省晋江市。
因涉嫌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19年6月4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3日被取保候审。
现在家。
2020年4月16日,本院作出(2020)闽0582刑初533号刑事判决书,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罪犯李英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2020年4月27日,罪犯李英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经查,罪犯李英现怀孕,不宜收监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将罪犯李英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