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朴振奎(JINKUPARK)申请执行漯河市汇源区清欢百货网店(经营者王源)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结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豫01执3号
案件名称朴振奎(JINKUPARK)申请执行漯河市汇源区清欢百货网店(经营者王源)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结通知书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1-0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朴振奎;漯河市汇源区清欢百货网店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1执3号朴振奎(JINKUPARK)、漯河市汇源区清欢百货网店(经营者王源):朴振奎(JINKUPARK)申请执行漯河市汇源区清欢百货网店(经营者王源)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豫01知民初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朴振奎(JINKUPARK)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漯河市汇源区清欢百货网店(经营者王源)已按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豫01知民初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