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广州亚帝实业有限公司与辛佳卿、佛山市轩唐家具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73知民初112号
案件名称广州亚帝实业有限公司与辛佳卿、佛山市轩唐家具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4-1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辛佳卿;广州亚帝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轩唐家具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73知民初112号原告:广州亚帝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法定代表人:程兵,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治国,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胜友,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辛佳卿,女,1984年6月22日出生,女,汉族,住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

被告:佛山市轩唐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沙滘社区*民委员会东村广湛路。

原告广州亚帝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辛佳卿、佛山市轩唐家具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所涉专利为:ZL**************“户外床”,本院于****年*月17日立案。

广州亚帝实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广州亚帝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