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1执602号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雨花区强天胜南食店:申请执行人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沙市雨花区强天胜南食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在执行中,事人双方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并已全部履行完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2017)湘01民初3483号民事判决书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1执602号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雨花区强天胜南食店:申请执行人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沙市雨花区强天胜南食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在执行中,事人双方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并已全部履行完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2017)湘01民初3483号民事判决书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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