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胡声连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赣07知民初6号
案件名称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胡声连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6-1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胡声连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赣07知民初6号 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街68号华润五彩城购物中心二期13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51385082Q。

法定代表人:雷军,董事长兼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邬为,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祥昀,江西兴略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胡声连,女,1965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南康区。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胡声连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4日立案。

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由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