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3执72号申请执行人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湘潭市雨湖区新起点文化用品经营部、殷艳辉: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湘潭市雨湖区新起点文化用品经营部、殷艳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执行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已全部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湘03民初5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