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肖红卫与赣州市南康区泽亿家具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赣01民初276号
案件名称肖红卫与赣州市南康区泽亿家具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7-0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肖红卫;赣州市南康区泽亿家具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赣01民初276号 原告:肖红卫,男,1972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邱际平,江西南芳(南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桂香,江西南芳(南康)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赣州市南康区泽亿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

法定代表人:刘美燕。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云,江西章贡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肖红卫与被告赣州市南康区泽亿家具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肖红卫以双方已达成庭外和解并已实际履行完毕为由,于2020年7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肖红卫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肖红卫撤诉。

案件受理费1597元(肖红卫已预交)减半收取798.5元,由原告肖红卫负担,退回原告肖红卫798.5元。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