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湘11执146号 申请执行人:广州百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谭洲岭东工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7475625381。
法定代表人:阮俊康,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曲宁宁,江苏鑫律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永州市冷水滩区云杰百货店,住所地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园凤凰紫霞路1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1103MA4LJ9YJ3N。
经营者:秦杰,男,1963年8月3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
本院受理的广州百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永州市冷水滩区云杰百货店、秦杰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因执行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作出的(2019)湘11民初786号民事判决一案由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执行。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在收到本裁定书和有关案卷材料后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