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浙江正点实业有限公司与沈阳市沈北新区鑫惠购超市二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辽0192民初500号
案件名称浙江正点实业有限公司与沈阳市沈北新区鑫惠购超市二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7-1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浙江正点实业有限公司;沈阳市沈北新区鑫惠购超市二部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辽0192民初500号原告:浙江正点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武义县百花山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郑世武,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濮伟,江苏鑫律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沈阳市沈北新区鑫惠购超市二部,经营场所沈阳市北新区人和街108-31号2门。

经营者郎梦雪。

本院在审理原告浙江正点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沈阳市沈北新区鑫惠购超市二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案情复杂,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