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 (2020)晋08刑辖42号 闻喜县人民法院: 由闻喜县公安局办理的犯罪嫌疑人秦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指定你院审理。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晋08刑辖42号
案件名称秦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刑事决定书
法院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管辖案件
审理程序刑事管辖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7-0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秦某某
案由
案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全文
法律依据
暂无法律依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