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404执1290号申请执行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钟楼区邹区奇达灯饰经营部、吕国兴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钟楼区邹区奇达灯饰经营部、吕国兴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行为。
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停止生产、销售侵害申请执行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拆除带有“欧普吊顶”字样的店铺招牌。
同时缴纳了500元执行费。
至此,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404执1290号申请执行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钟楼区邹区奇达灯饰经营部、吕国兴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钟楼区邹区奇达灯饰经营部、吕国兴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行为。
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停止生产、销售侵害申请执行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拆除带有“欧普吊顶”字样的店铺招牌。
同时缴纳了500元执行费。
至此,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