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1执1144号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长沙县湘龙街道心月电信营业厅(经营者:胡立明):申请执行人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沙县湘龙街道心月电信营业厅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20日作出的(2018)湘01民初159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已执行完毕。
2020年8月21日,申请执行人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执行完毕,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一并解除。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