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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义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决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湘0211刑初276号
案件名称林义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决定书
法院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8-2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林义峰

案由

案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全文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适 用 简 易 程 序 决 定 书 (2020)湘0211刑初276号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义峰涉嫌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现决定如下: 对该案本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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