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8执191号北京青花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涟水县义兴镇潘杰超市:本院于2020年8月20日立案执行的你们之间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19)苏08民初78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8执191号北京青花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涟水县义兴镇潘杰超市:本院于2020年8月20日立案执行的你们之间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19)苏08民初78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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