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廖安章与广州迈典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73民初2067号
案件名称廖安章与广州迈典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9-1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廖安章;广州迈典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73民初2067号原告:廖安章,男,汉族,1974年4月28日出生,住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钙,广东民亮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迈典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益友(国际)汽配用品展贸中心三层B区3B009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麦某1。

原告廖安章与被告广州迈典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为ZL**************、名称为“车载手机支架(TAC-073)”]纠纷一案,本院于20**年*月25日立案。

原告廖安章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廖安章撤回起诉处理。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