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豫1391知民初258号原告:西安小帅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阎良区前进东路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45702290853。
法定代表人:马琳娜,总经理职务。
委托诉讼代理人:白海珠,上海尙士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栗丽丽,上海尙士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内乡县城关镇佰睿奶粉店,住所地河南省内乡县城关镇渚阳大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325MA42XWF255。
经营人:程雪峰,身份证号码412926197102044649.原告西安小帅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内乡县城关镇佰睿奶粉店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08月28日立案后,依法由审判员雷川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2020年9月3日原告西安小帅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西安小帅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西安小帅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减半收取75元,由原告西安小帅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