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9民初43号原告: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
法定代表人:潘叶江,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俊宇,男,1997年6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中山市*************,该公司员工。
被告:深圳市华蒂经典厨卫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
法定代表人:李某1。
被告:信宜市朋力电器店,住所地:广东省信宜市新二运站对面雷发明屋首层。
经营者:田家海。
被告:高州市乐贝特电器店,住所地:广东省高州市********。
经营者:卢慧峰。
被告:银川市西夏区娃娃卫浴经销部,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西夏建材城二厅18-1B。
经营者:黄玉栋。
被告:田家海,男,1985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信宜市********,身份证号码:440************515。
被告:黄玉栋,男,1982年6月2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身份证号码:350************455.原告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华蒂经典厨卫有限公司、信宜市朋力电器店、高州市乐贝特电器店、银川市西夏区娃娃卫浴经销部、田家海、黄玉栋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2日立案。
原告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诉称,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深圳市华蒂经典厨卫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11839486号、第6061921号、第636410号、第6265453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判令被告深圳市华蒂经典厨卫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带有“v9rri”标识的产品;
3、判令被告深圳市华蒂经典厨卫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华蒂”字号;
4、判令被告信宜市朋力电器店、高州市乐贝特电器店、银川市西夏区娃娃卫浴经销部、田家海、黄玉栋立即停止销售带有“v9rri”标识的产品;
5、判令六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50万元;
6、判令六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理由:原告成立于1992年,专业生产、批发、零售燃气炉、抽油烟机等厨电产品超过二十年,作为第11839486号商标“华帝”、第6061921号商标“vatti”、第636410号商标“华帝vantage及图”和第6265453号商标“vatti華帝”的所有人,以上注册商标经过原告多年的持续使用、广告宣传,已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原告第636410号“华帝vantage及图”商标在2005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第十一类商品上认定为驰名商标。
据原告调查发现,被告深圳市华蒂经典厨卫有限公司生产的带有“v9rri”标识的灶具和抽油烟机等厨电产品,在广东省信宜市朋力电器店、广东省高州市乐贝特电器店、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西夏建材城娃娃卫浴经销部、云浮市云城区合丰电器销售部均有销售,以上销售地点的店铺装修都带有“v9rri”,“v9rri深圳市华帝经典厨卫有限公司”等标识。
随后,原告向银川市、信宜市、高州市、云浮市市*监督管理局投诉该店铺产品的商标侵权行为,相关部门对该店铺涉嫌商标侵权的产品已进行查封和扣押处理。
原告是第11839486号“华帝”、第6061921号“vatti”、第636410号“华帝vantage及图”和第6265453号“vatti華帝”的商标所有人,上述四个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包括烟机、灶具等厨电产品,均处于注册商标有效期内,以上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受法律保护;
商标“v9rri”由被告深圳市华蒂经典厨卫有限公司注册使用与原告商标第6061921号“vatti”、第6265453号“vatti華帝”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相同;
“v9rri”与“vatti”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消费者在隔离状态下以一般注意力不易区分,两者明显构成近似,这一点已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第15801352号“v9rri”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商评字[2019]第000012587号)确认;被告深圳市华蒂经典厨卫有限公司作为“v9rri”灶具、烟机产品的生产方,被告信宜市朋力电器店、高州市乐贝特电器店、银川市西夏区娃娃卫浴经销部都是“v9rri”灶具、烟机产品的销售方,可见被告深圳市华蒂经典厨卫有限公司生产的“v9rri”侵权产品销售范围已遍及宁夏、广东等地,自2017年至今,被告深圳市华蒂经典厨卫有限公司对原告一直保持侵权状态持续时间已达三年之久,而且被告深圳市华蒂经典厨卫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已对原告的品牌和市场声誉产生不良影响。
被告信宜市朋力电器店、高州市乐贝特电器店、银川市西夏区娃娃卫浴经销部使用“v9rri”标识进行宣传和销售被告深圳市华蒂经典厨卫有限公司生产的“v9rri”侵权产品,被告信宜市朋力电器店、高州市乐贝特电器店、银川市西夏区娃娃卫浴经销部均构成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田家海系被告信宜市朋力电器店的实际经营者应与被告信宜市朋力电器店共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而被告黄玉栋系被告银川市西夏区娃娃卫浴经销部的实际经营者应与被告银川市西夏区娃娃卫浴经销部共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因此六被告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原告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早于被告深圳市华蒂经典厨卫有限公司成立,“华帝”字号经过原告长时间使用和宣传已在我国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
原告是第11839486号商标“华帝”的所有人,被告深圳市华蒂经典厨卫有限公司使用与原告字号“华帝”以及注册商标“华帝”相似的商标文字“华蒂”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并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包装上突出使用。
“华帝”与“华蒂”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视觉效果等方面明显相似,足以使公众误认为被告深圳市华蒂经典厨卫有限公司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被告深圳市华蒂经典厨卫有限公司利用公众对市场主体的混淆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并且使用与原告商标近似的商标,其傍名牌、搭便车的主观意图非常明显,客观上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不正当地争取交易机会,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深圳市华蒂经典厨卫有限公司、信宜市朋力电器店、高州市乐贝特电器店、银川市西夏区娃娃卫浴经销部、田家海、黄玉栋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未应诉答辩。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属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第一,本案被诉侵权行为是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本案中,被诉侵权行为即原告诉请被告深圳市华蒂经典厨卫有限公司停止侵犯原告第11839486号、第6061921号、第636410号、第6265453号注册商标权。
被告信宜市朋力电器店、高州市乐贝特电器店、银川市西夏区娃娃卫浴经销部、田家海、黄玉栋一并停止销售“v9rri”标识产品并判令被告深圳市华蒂经典厨卫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带有“v9rri”标识的产品。
侵权行为的实施地和被告深圳市华蒂经典厨卫有限公司的住所地均在深圳市。
第二,本案属知识产权案件。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我省第一审知识产权、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区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等事项的通知》第一条“广州、深圳、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除本通知第三条所涉案件外,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指定管辖的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辖区内有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规定,本案移送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管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送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