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与盘锦市大洼区丽人时尚化妆品店商标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辽07民初124号
案件名称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与盘锦市大洼区丽人时尚化妆品店商标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0-2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株式会社纳益其尔;盘锦市大洼区丽人时尚化妆品店

案由

案由商标权权属纠纷

全文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辽07民初124号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住所地韩国首尔特别市江**德黑兰路534(大峙洞,格拉斯大厦24层)。

法定代表人:郑芸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宪,上海段合段(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路,上海段合段(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盘锦市大洼区丽人时尚化妆品店,经营场所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繁荣街(鹤吉商贸)。

经营者:孟宪刚。

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与被告盘锦市大洼区丽人时尚化妆品店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日立案。

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于2020年10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该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撤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