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蔡清生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鲁0323执2282号之十一
案件名称蔡清生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沂源县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2-1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蔡清生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沂源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鲁0323执2282号之十一被执行人:蔡清生,男,汉族,1954年10月22日生,住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蔡清生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5日冻结了被执行人蔡清生在6217002200009882463_156_1账户内余额人民币1723.68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执行异议成立需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的,引用第7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蔡清生在中国建设银行6217002200009882463_156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02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