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吕明强、赵云飞、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浙1002民初1884号
案件名称吕明强、赵云飞、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4-07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吕明强;赵云飞;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全文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浙1002民初1884号原告:吕明强,男,1975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义乌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骆佼佼,浙江宁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赵云飞,女,1981年8月1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533号2902-2913室。

法定代表人:朱健翀,该公司执行董事。

原告吕明强与被告赵云飞、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3月24日立案。

原告吕明强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提起减、缓、免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吕明强撤回起诉处理。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