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6执434号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华容县宏伟粮油批发部、肖志伟: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华容县宏伟粮油批发部、肖志伟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经本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依据本院(2019)湘06民初63号民事判决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华容县宏伟粮油批发部、肖志伟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2019)湘06执434号]执行完毕,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