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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李某、石某一审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冀0433刑初113号
案件名称郭某、李某、石某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1-27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郭某、李某、石某

案由

案由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全文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9)冀0433刑初113号被告人郭某、李某、石某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罪,经本院审理,于2019年11月26日作出刑事裁定书。

现发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刑事裁定书第一页第三行“(2019)馆刑初字第113号”现更正为(2019)冀0433刑初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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