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福建省建宁鑫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闽04民初474号
案件名称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福建省建宁鑫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1-2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福建省建宁鑫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全文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闽04民初474号 原告: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社会团体,91440300341520477Y,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兴华路**华建工业大厦(又名:南海意库)**楼**。

被告:福建省建宁鑫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社会团体,91350430MA2YJYEE1H,地址:中国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地址:中国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河南西路**万星首府******d='2' style="line-height: 25pt; text-indent: 30pt; margin: 0.5pt 0c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5pt"> 原告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省建宁鑫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