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成都二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高新区勤勤餐饮店、王准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8)川0191民初9026号
案件名称成都二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高新区勤勤餐饮店、王准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8-07-2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成都二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区勤勤餐饮店,王准,孙思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川0191民初9026号原告:成都二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住址: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北四段2号附104号。

法定代表人:付哲,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丽娜,四川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特别授权代理人。

被告:高新区勤勤餐饮店,住所地: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乐天百货**层**号。

经营者:王准。

被告:王准,男,汉族,1989年7月7日出生,住四川省郫县。

被告:孙思,女,汉族,1989年7月23日出生,住成都市锦江区。

原告成都二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高新区勤勤餐饮店、王准、孙思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17日受理后,原告于2018年6月1日向本院申请撤诉,要求撤回对被告高新区勤勤餐饮店、王准、孙思起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成都二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对被告高新区勤勤餐饮店、王准、孙思的起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原告成都二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对被告高新区勤勤餐饮店、王准、孙思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原告原告成都二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愿承担(此款原告原告成都二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预交)。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