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赣07民初36号原告:MCM控股公司(MCMHoldingAG),住所地瑞士楚格。
法定代表人:DaehyunKim先生。
委托代理人:舒东、叶少玲,广东中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利利,女,1990年7月9日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江西省信丰县,淘宝店铺“预定传说”发货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MCM控股公司与被告黄利利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原告MCM控股公司于2016年6月10日以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MCM控股公司撤回对被告黄利利起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MCM控股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MCM控股公司负担。